8月10日,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招标,招标公告显示,本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不少于16.5MW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光伏电站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建设。本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内容,具体项目信息和参考装机容量及发电小时数如下:
特别说明:1.本项目有可能因建设场地或项目实际情况的原因,不能完全满足预估容量,招标人有权作出调整装机容量的决定,投标人无权因此索赔或提出补偿要求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项目概况:投标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(即由特许经营方负责项目投资、建设和运营,项目所发电量由招标人全额消纳),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所发电量全部定向就近接入和全额消纳。
招标范围:投标人应尽量利用招标人建筑物屋顶、厂内车棚和适于建设场地等规划、设计、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设施,以规划建设并实施供电服务方式提供计划总装机容量不少于16.5MW(最终容量结合实际勘察结果和设计方案确定)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光伏电站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建设。
规划建设方式:本项目的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《特许经营协议》,由中标方负责筹融资并实施规划、设计、报批报建、工程建设、特许经营期间的运营维护(中标人负责项目的全部手续,招标人配合办理)。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之配套的土建工程、太阳能电池板、支架、逆变设备、汇流箱、高低压设备、输电线路、计量设备、监控保护设备等设施,并完成工程验收,达到正常使用、运营条件。
建设工期:签订合同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网发电。
项目地点:广西平果市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
特许经营期:自项目竣工投产后25年。
其他:投标人应与项目施工方联合投标,且各方资质均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。联合体投标必须明确主体方,并与其他各方之间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,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,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。
项目年交易电量预估价:约700万元(含税13%)。
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。投标人应与项目施工方联合投标,且各方资质均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,并明确主体方。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,施工方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方。(提供联合体协议书)
分享到: |